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行为的,扣除10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过程中有()情形的,扣除6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的情形,扣除4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情形的,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扣除2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6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扣除2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情形的,扣除8分。
根据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在导游活动中,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应当扣除8分。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6分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罚款。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6分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的,扣除10分。
在导游活动过程中,导游人员如果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将被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行为的,扣除8分
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应()。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情形的,既处罚导游人员,还要对所在的旅行社进行处罚。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的情形,扣除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