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线路不同绝缘介质导线的长期运行温度标准:不应超过其长期允许运行温度,其最大工作电流,不应大于导线的允许载流量。详见第四章第六节。低压配电线路不同绝缘介质导线的长期运行温度不应超过其长期允许运行温度,其最大工作电流,不应()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低压线路导线与接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m。
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低压架空线路的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m。
导线架设时,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统一,低压线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
低压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包括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车站、市镇、乡村等人口密集地区)时,线路导线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多少米?
低压配电线路绝缘导线的接头裸露部分应采取()措施。
低压配电线路同杆架设运行标准:未经同意,不得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时电力线路应敷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最低导线与弱电线路的最高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A.5m。详见第四章第六节。对于低压配电线路,未经同意,()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
低压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距离应不小于()米。
低压配电线路架空导线的运行标准:表面不得有气泡、鼓肚、砂眼、露芯,绝缘层应无断裂、剥落、开裂及霉变等现象。导线接头无变色和严重腐蚀,连接线夹螺栓应紧固。详见第四章第六节。低压配电线路架空导线的运行标准包括()。
架空低压配电线路运行标准:导线连接不允许缠绕,应采用专用线夹、接续管连接;剥离绝缘层时不得损伤导线;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排列等符合要求。详见第四章第六节。架空低压配电线路连接,压缩连接接头电阻不应大于等长导线电阻的A.B倍。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规定:低压带电作业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低压线路穿管均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V的绝缘导线。
低压架空线路的导线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米。
放、撤导线应有人监护,注意与高压导线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与低压带电线路接触。
低压线路在杆上排列时,应面向负荷侧从左侧起,导线的相序为()。
接地检测时,接地电阻测试仪的()和其他导线应避开高、低压供电线路。
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
绝缘配电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导线与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中压线路不应小于(),低压线路不应小于2.0m。
新建低压线路在敷设完工以后接电之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导线对大地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低压配电线路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绝缘导线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面积的百分之多少()
低压架空线路在最大风偏情况下,线路的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m
低压配电裸导线线路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
绝缘配电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导线与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中压线路不应小于(),低压线路不应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