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应如何申请补发?
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灭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到登记该非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后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可以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
机动车转出后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灭失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但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不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需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处()。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
现机动车所有人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出登记手续。
下列情形中,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或者办理注销登记的是()。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或者从业资格证未经注册等情况下,均不得驾驶车辆。()
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或者从业资格证未经注册等情况下,均不得驾驶车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有效期内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者遗失的,机动车所有者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补发手续。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让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提交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后,原机动车号牌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继续使用。()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