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有2根SO2排气筒,高度均为80m,排放速率均为50kg/h,彼此间距100m,根据《大气污染物合排放标准》,等效排气筒的高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
排污单位在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污水,且每种工业污水中同一污染物排放标准又不相同,需将该污染物的两种标准进行算术平均作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某厂排气筒高20m,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关于采样频率表述正确的是()。
排气筒高度如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要求的高度,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执行。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
某企业厂房顶部设置有一个排放工艺废气的排气筒,其实际高度为15米,厂房高度为20米,那么在进行废气排放评价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采用米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源指没有排气筒或排气筒高度低于()的排放源。
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排气筒的高度作了相应的规定。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几何高度之和的(),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
排污单位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扰因素)的()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m以上)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排气筒高度是从排气筒所在地面算起的高度。()
排放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是指一定高度的排气筒在任何1h排放污染物的质量不得超过的限值。
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测定恶臭时,排气筒高度为14m的排放源视为有组织排放源。
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测定恶臭时,有组织排放源的监测采样点应为臭气进入大气的排气口,或在水平排气道和排气筒下部,经治理的污染源监测点设在治理装置的排气口。
2000年建成的某包装印刷厂使用有机溶剂,其非甲烷总烃排气筒高12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15m排气简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则该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应执行的标准是()。
2008年,某企业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0kg/h,受条件所限排气筒高度仅达到7.5m,则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
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气浓度的控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即为有组织排放源,否则为无组织排放源。
废气排放的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l4554---93)中规定排污单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
某拟建项目设计排气筒高度为7.5m,二甲苯排放浓度为40mg/,排放速率为0.2kg/h。排放标准规定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70mg/,15m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该排气筒二甲苯的()
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相关表中列出的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