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在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需识别身份的业务时,普通柜员要检查客户实名证件的有效期,已过有效期的,不得为客户办理业务。
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需识别身份的业务时,营业员要检查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有效期,确认已过有效期的,不得为客户办理业务。
对于个人客户单笔等值()且由代理人办理的支付业务,必须通过电话向存款人进行核实,以确定该笔业务的真实性,核实时可通过核对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易记录、个人其他信息等来确定客户的真实身份和真实交易。
非真证件客户在办理()等系统校验证件类型和号码的业务,须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凭有效身份证件、存单(折)办理,选择相关交易归真客户信息后再办理以上业务。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信用卡客户挂失如需补办新卡,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点办理补卡业务。
持卡人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卡号或密码的,柜员可通过身份证件号码查询卡号,为客户办理口头挂失。
客户可通过代办人办理相关业务,重量()以上实物黄金提取、待提取实物黄金回购、提取凭证补打和挂失业务时,需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
个人客户在我行办理开户业务时我行柜员需对客户提供证件的()进行核实并留存个人客户的身份证件电子影像。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提出合理理由的,应为客户办理业务。()
办理()业务时,遇代理人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需对未携带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因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在判断合理的前提下,可不要求在存款凭条背面填写存款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内容。
办理业务时,需对客户进行身份核查的是()。
已申请办理我行信用卡的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查询办卡进度。若客户使用的证件是身份证,则可通过()进行查询;若客户使用的证件为非身份证,可通过()进行查询。
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对客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进行审核,应逐笔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
通过“6128-身份证件核查维护”交易对客户核实结果“修改”时,系统记录事故。记录的内容包括事故种类(H-客户认证)、操作柜员号()等,可通过客户信息事故查询交易进行查询。
信用卡客户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点办理补卡业务。
客户办理银行转期货、期货转银行的转账业务时可通过()渠道进行办理。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经营业员验证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办理邮政金融业务的各类网点和机构应先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为客户办理业务,然后提示客户及时更换身份证件。()
“次日提出”交易若客户要求撤销交易,可通过电话银行或我行任一网点柜面撤销。柜面必须客户本人办理,办理时需持付款凭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付款凭证的,需要提供付款户口号码。()
个人批量开立的借记卡,客户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办理账户激活业务,可通过()
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身份证件更新,其中手机渠道仅支持更新居民身份证()
客户可通过电话、管户客户经理或至网点柜面申请对未领卡作废后进行补卡,避免多次到网点。其中对于电话申请,网点须通过主动外呼、证件核实、交易核实等方式核实客户身份,保证业务申请的真实性()
补卡业务:实名客户本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服务密码双重认证的方式至当地自有渠道的自营厅进行办理,非实名客户转实名后进行补卡。()
补卡业务受理单的备注栏上应注明,如因客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不真实而产生争议的,我公司有权对号码进行重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