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在我国统计实践中,数量指标指数的编制采用()指数公式,质量指标指数的编制采用()指数公式。
编制数量总指数的一般原则是采用()作为同度量因素。
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是采用()同度量因素。
质量指标指数是固定质量指标因素,只观察数量指标因素的综合变动。()
编制数量指标指数一般是采用()做同度量因素。
划分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的依据是所采用编制综合指数的方法不同。()
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是采用()作为同度量因素。
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应以()作为同度量因素;而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则应以报告期数量指标()。
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是采用()作同度量因素。
Q为数量指标,P为质量指标。按一般原则,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及时期是()。
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
同度量因素时期选择的一般原则是: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时期固定在报告期,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时期固定在基期。()
简述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同度量因素时期选择的一般原则是:数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时期固定在报告期,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同度量因素时期固定在基期。( )
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是采用()指标作同度量因素。
编制数量指标综合指数时所采用的同度量因素是( )。
编制综合指数,确定同度量因素的一般原则是:数量指标指数宜以______作为同度量因素,质量指标指数宜以______作为同度量因素。
用综合指数法编制总指数时,确定同度量因素时期的一般原则是:数量指标总指数,以______作同度量因素;质量指标总指数,以______作同度量因素。
在编制综合指数中,数量指标指数引入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水平。()
什么是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编制其指数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在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一般用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同度量因素,即派氏指数。
2、编制质量指标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是采用()作为同度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