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按主修车型分为()三种。
根据GB/T3730.1-2201标准,汽车按用途可分为()两种
我国国家标准GB/T3730.1―200l对汽车分类是()。
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的规定,乘用车的座位数最多不超过:()
我国国家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将广义的汽车分为有动力的汽车和无动力的挂车,有动力的汽车和无动力的挂车组成汽车列车。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分为()两部分。
依据国际GB/T37300.1-2001的统一规定,将汽车分为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三大类。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分为()两部分。
按GB/T3730.1-2001规定,汽车可分为哪些类型?
我国国家标准(GB/T3730.1--2001)对汽车的定义是什么?
按国标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乘用车可细分为()。
汽车类型繁多,分类方法各不相同,通常按用途分。根据新标准GB/T3730.1-2001规定,汽车分为()和商用车两大类。
汽车分类的两个新国标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和GB/T15089-2001《机动车及挂车分类》于()正式实施。
车型的分类方法和参照标准可以用我国汽车分类标准,即汽车分类国标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来执行。()
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的规定,小型客车的座位数不超过:()
按照国标GB/T3730.1-2001,有动力的汽车分为()两类。
按照新国家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的规定,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为不超过()座的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等11类。
GB/T3730.1-2001标准在汽车中按()分为乘用车、商用车辆。
根据 G /T3730.1—2001规定,我国汽车按用途分两大类()
根据国标GB/T3730.1-2001规定,专用汽车就是我们平常口语化的特种车辆,厂牌型号第一位数字为()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分为()两部分。
依据我国地下水质量状况和人体健康风险,《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依据各组分含量高低,将地下水质量分为几类()
根据原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的规定,按用途不同汽车分为()。
依据国标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汽车分为()和()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