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厦线是连接()两省的铁路线。
宋朝的宰相制度实行〃二府制〃;这二府是指中书门下和()
魏晋南北朝时期,相权不断转移,东汉政归尚书,魏晋政归中书省,南北朝政归门下。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尚书本是皇宫内廷秘书,中书依官名论,也即是在内廷管理文件之意,侍中(门下省长官)则是在宫中侍奉皇帝。魏晋时期,皇帝将宰相之权交由这些私属代行„„到唐代,则全由内廷官一变而为政府外朝的执政官,把以前的宰相职权正式分配给三省。”这种变化体现了()
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是决策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各项诏敕和政策
《保宁寺牒并帖》中《中书门下牒京兆府》篇的构篇特色是()。
唐朝前期设立政事堂作为宰相议事处所,凡遇军国大事,皆由政事堂会议商议决定,经皇帝批准后,以诏令形式颁布执行。当时所有以皇帝诏敕形式颁行的政府诏令,既须皇帝画敕,又须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并经政事堂盖印,否则便不具有合法性。由此可知()
下列西汉哪位皇帝时期出现中朝官,到了东汉时期发展成为尚书台,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出现了尚书、中书、门下,最后正式发展成为了三省六部制:()
隋唐的宰相开始是三省长官,即内史(中书)省长官内史(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尚书省实际长官左右仆射。后来唐朝的宰相又包括了戴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参知政事”等头衔的官员。
《朱子语类》写道:“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或存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这种分工体现了()。
唐袭隋制,中枢机构仍为三省。中书省主出命,长官为中书令,正二品。门下省主封驳,长官为侍中,正三品。尚书省主执行,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为避忌讳,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为(),皆为从二品。
石太线是连接()两省的铁路线。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关系是相互()。
《朱子语类》云:“唐事,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省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有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对此理解有误的是()
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实重。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比来惟觉阿旨顺情,唯唯苟过,遂无一言谏诤者,岂是道理?”这表明中书门下的职责之一是()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朝,中书、门下两省都设在宫内,所以又有谏诤之责,匡正黄帝的过失。
宋代时期,三省的工作过程行政事务的决策以中书省为主。()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高宗以后,唐朝的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不加者,不是真正的宰相。
唐初,中央最高官署实行三省制,对君命公文办理的原则是:中书草诏;门下();尚书奉行。
有关图中甲、乙两省的叙述,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