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哪项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等。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采取强制措施。()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内容,我国早在1978年《宪法》就曾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82年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内容。
我国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是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对策和措施的具体落实和检查。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功能体系有: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及其有关法律规定、各种有关环境资源方面的规划和法律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环境资源条约、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资源的法律规定。
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该项规定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上述规定见于()。
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基本法、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以及国际环境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等。
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环境保护基本法、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以及国际环境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等。
新环保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该条中的查封、扣押是()行政执法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加强保护和管理,要认真贯彻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的方针。()
53、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扣押、没收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