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发行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中的()配售股票。 Ⅰ.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Ⅱ.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Ⅲ.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Ⅳ.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若无,无须说明。()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证券公司高级研究人员 (4)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人员
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Ⅲ.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可以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有()。 Ⅰ公司的控股股东 Ⅱ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 Ⅲ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 Ⅳ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Ⅴ公司的核心员工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发行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是为了达到()的要求。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 Ⅰ.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Ⅲ.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以下属于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有()。 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Ⅱ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监、高 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 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不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具体接受辅导的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的职务。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首先应当由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
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