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
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绿灯放行机动车通过时,也要观察路人,随时做好制动准备,防止因行人违章通过而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行经有行人通过的人行横道时,应当()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或者停车,避让()。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
车辆没有通过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罚款。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行人横道时,应当减速避让
当驾驶车辆行经两侧有行人且有积水的路面时,按照防御性驾驶技术要求,要引人注意,鸣喇叭示意行人有车辆通过注意避让,要留有余地,预测行人可能做的行动()。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做()。
通过()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
机动车行经没有行人通过的人行横道时,应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让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公民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凡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处,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与行人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将一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