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60号令规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其中至少应当有()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单位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含)的,应当配备不少于()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至少应当有()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服装生产的单位,如果从业人员在()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从业人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____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从业人员在()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31号令中,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山东省生产经营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规定,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人以上的其它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单位,应当有能保证处置设施安全运行的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麼物处置单位应当具有()名以上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防护、环境监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从业人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