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银行保险销售渠道在销售过程的叙述,正确的是()。 ①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 ②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 ③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 ④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 ⑤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
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计划时,可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银行储蓄存款进行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但为了说明产品特点,可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作简单类比。
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但是可以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
依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规定,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销售人员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之外,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①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②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都是属于不当用语;③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④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⑤ 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但可以将理财计划与温州银行储蓄存款搭配销售。()
代理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将()与银行理财产品、存款、基金等产品混同推介,不得套用“本金”、“存入”、“利息”等概念,不得片面地将保险产品的收益与银行存款利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基金收益等进行类比。
银行理财人员不得将高风险级别理财产品推介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所遵循的原则是( )。
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根据客户风险适合度评估标准,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当面进行评估,不得将银行保险产品销售给未经过风险测评或风险测评结果显示不适合的客户。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
银行理财人员不得将高风险级别理财产品推介给低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即需遵循( )原则,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不得将其他商业银行或()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标记本行标识后作为自有理财产品销售。
各分支行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个用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变相高息揽储,但可发将个人理财产品与宁波银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他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时,可以将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标记本行标识后作为自有产品销售。( )
商业银行可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时,可以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做理财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银行储蓄存款进行搭配销售;()
商业银行可以将代销产品作为存款或其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第三支柱专属账户将在银行落地,用以购买第三支柱养老产产品,可以分别开设基金账户、银行理财产品账户、保险账户,每种类型的账户只能开设一个。()
将其他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类产品标记本行标记后,可以作为自有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但可以将搭配销售与本行储蓄存款做销售理财计划的条件。()
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搭配销售()
理财销售网点无需向客户对产品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不得将理财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简单地进行收益率的比较,进而大众化推销,不得过分夸大产品功能和收益()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产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