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监护人在设备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监护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确认安全措施可靠,不致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专责监护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部分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只有在()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的情况下,才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设备停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在确保监护工作不受影响,且班组人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设备停电作业时,()在确保监护工作不受影响,且班组人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工作班的工作?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专责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来上升或下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来上升或下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可参加工作。()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6.6.7条规定:设备停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在确保监护工作不受影响,且班组人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认真监护,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电气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线路停电工作时,()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一起参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