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是按照岗位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根据各种业务种类的(),对ABIS相关交易设定相应授权级别,并由主管对柜员办理该类交易进行实时审核确认的一种内部风险控制方式。
授权柜员根据()和“储蓄权限业务操作任务书”上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该笔REVE交易进行授权。
柜员收到存款人提交的通知存款通知书(单位通知存款的,应由存款人加盖预留印鉴)申请设定通知时,审核无误后使用“()”交易对通知支取日期和金额进行设定,交易成功打印通知存款通知书。
权限卡柜员所记载的岗位编号、柜员级别应该由运行管理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后直接进行新增或补发柜员卡的处理。
农合机构柜员因岗位变动或授权权限调整需修改所属柜组或级别时,应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人对柜组和级别等信息进行审批后,由农合机构柜员管理部门按照审批内容在系统中进行维护。
农合机构柜员权限内调动或临时值班时,应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人对调动或临时值班柜员的机构、柜组和级别等信息进行审批后,由柜员管理部门按照审批内容在数据大集中系统中维护柜员信息。
针对交易金额或其他交易事项,若一笔交易超出了柜员操作权限,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主管进行授权同意才能成功,这种授权属于动态授权。
除九级、三级主管(系统设定)外,其他级别的(),其应用掩码的设置必须根据其允许办理的业务权限设置,不得全部开放。
柜员必须严格按权限办理业务,超过自身权限,必须经过相应级别主管授权,超过其业务范围,必须过渡给其他柜员办理。
()必须在清楚掩码设置规则的前提下,根据柜员的业务分工,合理确定柜员的交易掩码和应用掩码,报管辖行九级主管审核并设定。
凭证系统按事权划分、事中控制的原则和功能权限不同分别设置()个级别柜员
会计要素管理系统中,要素请领实行()制度,由系统内设定的柜员专人办理。各级机构向上级行请领要素时,应录入指定请领柜员并经主管授权,上级行必须严格审核并录入请领人身份证件,无误后办理出库手续。
对一日一次性提取现金()的,柜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
柜员间现金调拨时,现金调出柜员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必须经()审核调入柜员尾箱余额,确认需要办理调拨后,在该凭证上签字后方可使用相关交易处理。
对于高压供用电合同,实行分级管理,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人员进行审核。对于(),采取网上会签方式,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营业网点要严格按照综合应用系统设定的级别权限进行操作,()必须经三级主管授权。
网点正职原则上不得拥有核心银行系统柜员权限。如因特殊情况(如人员配置或倒班等原因)必须将网点正职设置为核准柜员的,申请机构需详细说明理由,原则上设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工作日,并经二级分行、直属支行柜员管理部门审批、分管行长签字同意、省行运营控制部审核后方可在TIMS系统中发起申报,同时各层级机构应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各行要加强对网点正职兼核心银行系统柜员办理的核准业务的审查与监控。
连锁店与客户签订信用消费协议时,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必须经驻店会计审核后,根据相关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在银行业务系统中,每个柜员都对应一个操作级别和权限,当其办理业务超出权限时,需要()进行授权操作。
柜员短期离岗15天以上未进行权限或柜员交接,或长期离岗的,应填写《柜员信息及柜员IC卡维护申请书》,经会计主管审核,报县级行社,分别由会计管理部门和信息科技部门进行柜员删除和柜员卡信息删除,柜员卡应于()上缴会计管理部门作为停用卡管理。
不同级别的爆破拆除工程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难度,爆破拆除工程设计必须按级别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柜员收到存款人提交的通知存款通知书(单位通知存款的,应由存款人加盖预留印鉴)申请设定通知时,审核无误后使用()交易对通知支取日期和金额进行设定,交易成功打印通知存款通知书
在权限范围内,下一级别进行信息内容新增或变更时,必须经上一级别审核同意,同时依次报相应上级备案()
邮政金融代理机构查阅档案的,需提供具体交易信息(必须含所查档案所属机构号、柜员号、业务日期、交易流水号等),说明查阅目的和范围,经代理金融局负责人审批后,由相同级别银行机构依照本行内部查阅档案流程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