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
凡是从事商行为的人都是商人。
以下关于商行为的分类,依据是否构成商人概念基础的是()
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关于商人和商行为的定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看法。世界上对前述概念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附属商行为又称主观商行为,是指附属于基本商行为而实施的行为。
“交易习惯”这个词通常适用于商人之间,适用于双方商行为的场合,而不宜适用于单方商行为的情形。()
一般意义上的交易、企业管理的行为、决议行为涵盖了所有的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强调的是依行为人主体具有商人资格而认定其为商行为的情况
绝对商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当然和无例外的归属于商行为的行为。()
规范商人和商行为的法律并不是商法的定义之一。
附属商行为又称主观商行为,是指附属于基本商行为而实施的行为。()
从商法角度看,商人的所有行为都会被认为是有偿行为。
从商法的角度看,商人所有的行为都被视为有偿的行为。()
商法调整的与商人或商行为有关的其他事项不包括?
商法规范的是商人和商行为。()
商行为与民事行为就是简单的一般行为与特殊行为的关系。
商行为依据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
商行为是指商人为了营业目的而()实施的行为。
商行为的实施主体一定是商人。
与商人或商行为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
绝对商行为是指依照行为的客观性和()而必然认定的商行为
以商行为和商人两种标准兼作立法之基础的国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