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成员离网数指的是统计周期内,离开移动公司网络的集团成员数,包括主动销号、被动销号、携号转出客户及新进入冷冻期的客户,不包括()客户。
纳入华夏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对象应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受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是共同受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总行认为需要按照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
“整体授信、分配额度”是指利用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和集团成员各自会计报表分别测算集团整体和成员的授信理论值,根据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和承贷能力,核定集团客户整体授信额度,同时对集团客户成员进行授信额度分配,并由其分别承贷承还的授信模式。
因企业集团成员减少或在本行授信成员减少,集团项下部分成员在我行授信业务结清并终止()后,集团客户剩余的唯一成员单位可认定为单一客户。
集团整体授信额度超过集团客户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或集团成员授信额度超过单一客户授信额度审批权限均需将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事项报有权行审批。
对于能够获得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且全部成员客户均在并表范围内的集团客户授信额度核定,当所测算的集团成员授信额度理论值之和大于集团整体授信额度理论值时,以集团整体授信额度理论值作为集团整体最高授信限额。
在利用集团成员各自会计报表集分别测算辖内集团成员的授信理论值,核定集团成员各自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汇总确定集团整体授信额度的授信模式。上述描述所指的授信管理模式是()。
如授信申请人符合集团客户特征,且所属集团中有一家及以上成员公司已获我行授信,或集团客户的两家及以上成员公司同时向我行申请授信,则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进行集团客户认定;如需在原有集团客户中加入成员公司的,也要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增加集团客户成员公司。
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仅需充分考虑各个授信对象自身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在对集团客户授信时,应当要求集团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集团客户各成员的()等情况。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应充分考虑()。在充分考虑、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和。最高授信额度应根据集团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最高授信额度应根据集团客户地()及时做出调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地决定》(修正)第11条)
对由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公司客户、尤其是跨国集团公司客户,商业银行可以对该集团客户的多个法人分别确定授信额度。
利用集团成员各自会计报表集分别测算集团成员的授信理论值,根据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和集团各成员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核定集团整体授信额度并对集团客户成员进行额度分配,由各成员分别承贷承还的授信模式。上述描述所指的授信管理模式是()。
对需报总行审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一级分行已向总行报送集团成员授信材料但总行尚未完成授信审批的,为保证客户正常业务需求,若该集团成员(),经一级分行自主审批,可延长该集团成员的授信有效期。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利用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和集团成员各自会计报表分别测算集团整体和成员的授信理论值,根据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和承贷能力,核定集团客户整体授信额度,同时对集团客户成员进行授信额度分配,并由其分别承贷承还的授信模式。上述描述所指的授信管理模式是()。
若集团授信限额批复中无特殊要求的,以下情况集团内部存量成员客户之间的授信限额不可进行调剂:()
按照《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以下属于商业银行持有的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发行的债券资产,且应纳入集团客户授信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是()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2015年版)的通知》(工银规章【2015】31号),年度授信额度核定后,成员企业又新增融资需求的,业务审批行在完成业务审批时,如集团预留授信额度充足,业务审批行可直接分配预留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需充分考虑各个授信对象相关因素,此因素不包括()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内各个授信对象核定最高授信额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由有权审批机构审批集团最高授信额度,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可分别申报授信方案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