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隧道三通、四通、转弯井以及两出入口中间直线段每1000米位置处应设置电缆竖井,电力缆井中,应有容纳供人上下的活动空间()。
电缆标桩应埋设的地点、直埋电缆在直线每隔()m处。
电缆埋设标志,在直线段每隔()米,应埋设一处。
直埋电缆在直线每隔()处应埋设电缆标桩。
变配电站电缆夹层及隧道内的电缆两端和拐弯处,直线距离每隔()处应挂电缆标志牌,注明线路名称、相位等。
电缆桥架布线要求: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设有()、()及()等标记。
高压电缆直埋时,直线段应每隔()处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根据《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4.3.2,采用圆钢作为吊架时,桥架转弯处及直线段每隔()m应安装防晃支架。
垂直敷设的电缆每隔()m处应加以固定。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m处进行固定,对电缆在不同标高的端部也应进行固定。
电缆桥架敷设时,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现场直埋电缆转弯处和大于等于()m直线段处,在地面上设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
35kV及以上电缆明敷时,若采用水平敷设,应在直线段每隔()处固定。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规定,供电电缆埋设时,在转变处和直线段每隔()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在电缆的转弯、接头、终端处均应设置(),标示牌上的文字应清晰,内容应符合要求(按运营管理单位的要求)。
直埋电缆在转弯处和大于等于()m的直线段处,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志。
电源线在直埋敷设时,埋深应大于或等于()m,套用子管保护,埋式电源线上方应加覆盖物保护,并在转弯点、特殊地点及直线上每隔100米均设置标石,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公路。
直埋电缆直线段每()m应设置明显的防伪标志或标桩。
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直埋、排管敷设的地下电缆,敷设路径起、终点及转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m应设置电缆警示桩或行道警示砖。()
电缆标桩埋设应清晰显示出路径状态,直线地段每()m设置一根电缆标桩,在出所位置、电缆转弯处以及和其他管、线、路交叉处,可增加标桩数量。 (西铁供【2016】82号,第一百三十七条)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
电缆标桩埋设应清晰显示出路径状态,直线地段每30m设置一根电缆标桩,在出所位臵、电缆转弯处以及和其他管、线、路交叉处,可增加标桩数量。35-50m()
在电缆的路径上每隔应有电缆标志,在电缆的转弯处、电缆中间盒处应有电缆走向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