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和闪点小于600C的液体作为燃料。
容器内闪点<60℃的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利用移动泡沫设备灭火,则泡沫灭火供给强度为多少L/s.m2。()
除人防工程和超高层建筑外,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畜电池作备用电源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min。
人防工程可燃气体和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当其它管道需要穿过时,应采用()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
容器内闪点<60℃的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利用移动泡沫设备灭火,则泡沫灭火供给强度为1L/s、m2 。()
除人防工程和超高层建筑外,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min。
小于60℃的可燃液体,工作温度超过闪点的丙类可燃液体(闪点高于或者等于60℃),应当视为()类可燃液体。
一般说来,液体燃料的比重(),闪点(),自燃点()。
人防工程内闪点≥60℃的可燃液体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
容器内闪点<60℃的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利用移动泡沫设备灭火,则泡沫灭火供给强度为多少L/s、m2。()
在特殊情况下,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在液体燃料柜上面敷设不易燃、不透油的材料或设置高度至少为()m的隔离空舱的情况下,闪点(闭杯试验)超过60℃的各种液体燃料舱柜之上可以设置乘客舱室。.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易燃液体是指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汽的液体。
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为()类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人防工程内严禁存放(),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
生产和使用闪点低的可燃性气体液体厂房内应加强通风严禁明火()。
容器内闪点<60℃的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利用移动泡沫设备灭火,则泡沫灭火供给强度为1L/s、m2。()
容器内闪点<60℃的液体发生火灾时,若利用移动泡沫设备灭火,则泡沫灭火供给强度为1L/s.m2。()
安全柜内危化品按照液体闪点<。C、28Cs闪点<60°C、闪点>。C分层存放,无闪点标注的进行分类分格存放()
人防工程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符合()。Ⅰ.当采用暗敷设时,应穿金属管中,并应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但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Ⅱ,当采用塑料管时,应暗敷设在不燃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Ⅲ.当采用明敷设时,应敷设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内,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表面涂防火涂料;Ⅳ.当采用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且敷设在电缆沟、槽、井内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
根据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大于28摄氏度且小于等于60摄氏度的可燃性液体的为乙类()
当打开人孔盖或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和严禁启动电器设备开关和动用明火和必须采取排风措施来消除隐患。自然通风:一般采用排风布和就是在人孔围栅上部挂一块宽60~70cm的布毯作为排风布和其长度在井口上下各不小于1m和将人孔内的空间隔为两半和使人孔内空气对流。布面一定要设在迎风方向和通风置换的时间应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