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接受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
为顺利通过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法规的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在近期重新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该受()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未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 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网络信息安全知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可以并处()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