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确定了()原则,即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将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情况逐级上报至设在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的一级分支机构(主报告机构),同时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局。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个工作日内补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个工作日内补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补正,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个工作日内补正。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下列选项中,()若未发现交易可疑,金融机构可以不报送大额交易。
()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反洗钱风险的管理中,各级分支机构应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直接报送总公司,由总公司统一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
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应于每月初()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情况,逐级上报至主报告机构。同时报送外汇局当地分局。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发出补正通知的()工作日内补正。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个工作日内补正。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理》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将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资金交易报告程序的规定,报送(),同时上报其上级单位。
若发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存在错误,相关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发布后制定的数据接口规范,采用()方式进行纠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发出补正通知的()工作日内补正
()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市级中心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对可疑交易活动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填写《反洗钱调查审批表》,报()批准。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内容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工作日内补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20个工作日内补正。()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内容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内容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