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这种合同计价模式属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
某施工合同约定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作为结算依据,该工程结算价约4000万元,发包人应从接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天内核对(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在工程师发出下列指令中,承包人可以提出变更价款要求的情况有()。
()是指对于合同工期较短、技术难度不高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
某施工合同约定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作为结算依据,该工程结算价约4000万元,发包人应从接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d内核对(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规定,在工程师发出下列指令中,承包人可以提出变更价款要求的情况有()。
工程变更程序按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凡涉及工程变更后的变更价款,承包单位必须在变更确定后()内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承包商提《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按()。
劳务分包合同规定,计件单价合同,工程数量增减不调整合同单价,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承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时自主报价,施工过程中按签约合同价执行。
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则该变更工程可按合同已有价格确定变更价款。
总承包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控制价中根据总承包服务范围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施工企业投标时(),施工过程中按签约合同价执行。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导致现场发生暂停施工的下列情形中,承包商在执行工程师暂停施工的指示后,可以要求发包人追加合同价款并顺延工期的包括()。
某施工合同约定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作为结算依据,该工程结算价约4000万元,发包人应从接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天内核对(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
某路基土石方工程,按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程的价款根据承包商取得计量证书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261题:某商务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承包价为92.6万元, 则该建设项目工程价款可实行()预支, 竣工后一次结算。
工程变更程序按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凡涉及工程变更后的变更价款,承包单位必须在变更确定后 () 内提交项目监理机构
施工合同约定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作为结算依据,该工程结算价约4000万元,发包人应从接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天内核对(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3个月。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的条款如下: (1)分项工程清单中含有两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分别为甲项4 500 m3、乙项31 000 m3,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200元/m3,乙项综合单价为12.93元/m3,乙项综合单价的单价分析见表7。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超出10%时,应调整单价,超出部分的单价调整系数为0.9;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对该分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调整单价,单价调整系数为1.1。 (2)措施项目清单共有7个项目,其中环境保护等三项措施费用4.5万元,这三项措施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进行结算。剩余的四项措施费用共计16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得调价。全部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第1个月月末和第2个月月末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数额分两次平均支付,环境保护措施等三项费用调整部分在最后一个月结清,多退少补。 (3)其他项目清单中只包括招标人预留金5万元,实际施工中用于处理变更洽商,最后一个月结算。 (4)规费综合费率为4.89%,其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税金的税率为3.47%。 (5)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款的10%,在开工前支付,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扣除。 (6)该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 合同工期内,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8。 表7(乙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部分)单位:元/m3
某安装公司承建一泵站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在投入使用前,使用部门提出管线布置应改到地下直线布置,建设单位据此要求安装公司予以更改。安装公司经认真核算预计修改量达到原工程量的50%以上,且材料量占的比例大,因此没有同意,并要求终止合同。经多次协商,确定按修改内容,重新单独核价一次包死。由于工期紧,建设单位无法提供修改图,施工单位按照业主代表现场指导完成了修改任务。工程资料
按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10)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项目施工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某机电安装公司经过邀请招标、总包一大型炼油厂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其中机修车间、工业给排水工程、空压机站等工程不包括在工程范围,合同工期为18个月,总价一次包死。合同签订后,在业主的同意下,将部分非主体安装工程分包给三个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队伍A、B、C。合同除工程范围、总价格与总合同不同外,其他条款与总合同基本相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安装公司自己在露天进行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