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工伤被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A . 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但需提前告知对方 B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C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D .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时间:2022-10-03 07:49:55 所属题库:监理安全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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