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实施之日起,全国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放监控,采用()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效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量空气系数(λ)的测定。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对于同一车型的在用汽车实施排放监控定期检测时,可以采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中所述过量空气系数(λ)是指:燃烧1kg燃料所需的实际空气量与理论空气量之质量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