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
汽车、摩托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标准有()。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制度。
机动车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实施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对机动车进行专项修理、小修作业时,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与承修方签订汽车维修合同。
《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几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档案。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三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凡是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作业的,必须经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按《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整车修理与总成修理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维修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km或者()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可以自行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经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的,相应修理费用应由托修方承担。()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和规范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获得()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修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规范和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公开的维修技术信息进行维修。()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经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相应修理费用应由托修方承担。()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体修理的,应当实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