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的标志是1937年9月蒋介石发表承认共产党合法地位的谈话、()年9月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
第一次国共合作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主张是共产国际哪一位代表提出的()。
(),中共三大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
1922年8月,中国共产党在()召开了特别会议,形成了部分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意向,即后来所说的党内合作的形式。
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必须保持政治上、组织上的独立性为前提。
1924年1月,出席国民党一大会议的共产党员有()。
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必须保持政治上、组织上的()为前提。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召开,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
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是()
党的三大决定采取()形式,同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共产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广州举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的独立性体现在()
1922年八月,中国共产党在杭州西湖召开了特别会议,形成了部分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意向,即后来所说的()的形式。
党的三大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同时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
第一次国共合作采取了共产党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党内合作”方式,最早提出这种方式的是( )。
在日本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任何一个医院都会予以承认。( )
国共关系建立后,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以()加入国民党。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是指共产党员、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把国民党改组成为各革命阶级联盟的主张。
1922年8月召开的“西湖会议”,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党的三大决定共产党员以()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同时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决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第()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的方针。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党的三大在()召开。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年龄在()周岁以上, 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