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
机车连挂乘坐旅客的车辆(车底、车组)时,连挂速度不得超过()km/h。
动车组列车启用热备车底造成旅客席位变化时,车站应编制(),与列车长办理交接,列车应做好对旅客的解释和安排工作。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调车作业速度不得超过_km/h。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km/h。
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及安全距离,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不准超过()。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的速度为不超过()km/h。
《动车组列车服务质量规范》中规定:热备车底的()同步配置到位。遇启用热备车底时,做好宣传解释,配合车站共同组织旅客换乘其他列车。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的速度为不超过C)km/h。
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速度不得超过()。
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调动乘坐旅客体的车辆时,不准超过()。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得超过()km/h。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km/h。
调车人员须得到()可以调动的通知后,确认无列检等作业(或已停止)、站台无侵限物、所调动车辆(车底、车组)两端门及各车厢门关闭(调车人员登乘的车门为车内两侧车厢端门关闭)等条件具备方可按作业标准进行调动。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
有动车组以外的列车上线运行的高速铁路,在动车组运行时段,除动车组、旅客列车车底及本务机车外,车站正线、到发线不应停留其他机车车辆。()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km/()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15km/h。
机车连挂乘坐旅客的车辆(车底、车组)时,连挂速度不得超过()km/h。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的速度为不超过()km/h。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两端车门必须(),由值乘列车乘务员监护车内旅客安全
动车组列车遇启用热备车底时,做好宣传解释,配合车站共同组织旅客换乘其他列车,或者按照车站通报的席位调整计划组织旅客调整席位,按规定做好站车交接。()
调动乘坐旅客的车辆时,其速度可以超过2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