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二审程序中提交的上诉状不包括()
西周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允许上诉。根据地区的远近,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限。过了期限,便不得上诉了。
某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天,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间为()天。
民事诉讼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内提出答辩状。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有哪些机构可以确认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可依据哪些法律来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中的规范用语。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提交上诉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失效。( )
起诉状该向哪个法院提交?
甲诉乙继承遗产纠纷一案,丙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甲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乙当场口头表示上诉,而且在上诉期届满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一审人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两天;丙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但始终未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从法律上讲,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是谁?()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хх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中的规范用语。
赵林诉赵森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水发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赵森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的方式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法院收到上诉状时,上诉期已过了2天;赵水发当场口头表示要上诉,但始终未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从法律上讲,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是谁?()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向当事人交代上诉权利和期间,应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选项正 确的是()。
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来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即可。()
如果一审案件当事人双方都提起上诉的() A.双方均列为上诉人 B.将一审原告列为上诉人 C.按各自的上诉请求,各自分别列为上诉人和被七诉人 D.按收到上诉状先后列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同时收到的,均列为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提出答辩状。
甲因琐事被乙打伤后诉至法院,乙一审败诉。判决书送达乙时,乙向送达人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乙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хх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中的规范用语。
1974年3月,A国公司与B国公司签署了一项商品批发协议。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并明确规定适用B国法律。后双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A国公司在本国商事法院提起诉讼,B国公司以协议中含有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一审法院认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依据A国法律为不可仲裁事项,因此判决该仲裁条款无效,由法院行使管辖权。B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诉法院,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