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的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间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对决定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债权确定时间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关对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的确定事由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对负有信息披露业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Ⅰ.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Ⅱ.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Ⅲ.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Ⅳ.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有关对当事人约定的享有担保的最高债权数额并非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实际债权额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没有约定债权确定的期间,或者即使有约定,但约定的期问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对决定最高额土地抵押所担保债权确定时间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独立董事的叙述正确的是():①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②除失职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务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免职;③独立董事正式任职前,应当在保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就其独立性发表声明,并承诺勤勉尽职,保证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④独立董事可以召开仅有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对公司事务进行讨论;⑤独立董事除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外,应当保守保险公司商业秘密。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有关对物权和债权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土地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土地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不属于当事人约定的情形的是()。
对负有信息披露业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I.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II.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III.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IV.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忧虑价值的确定与很多因素有关,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关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土地抵押权实现以前,对土地抵押权终止情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有关对最高额土地抵押权,在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有关对确定土地所有权应注意问题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确定与很多因素有关,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不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情形的是()。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在确定对境外主债权的风险权重描述不正确的是()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谊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代表性法则,指人们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下,会抓住问题的某个特征直接推断结果,而不考虑这种特征出现的真实概率以及与特征有关的其他原因。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代表性法则的是()。
徐某和黄某之间存在自然人借贷关系,第三人刘某是债务人黄某的担保人,后来徐某和刘某就主债务事项做了公证。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黄某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现徐某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法院公证债权文书的受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以下关于独立董事的叙述正确的是():①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②除失职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职务的情形外,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免职;③独立董事正式任职前,应当在保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就其独立性发表声明,并承诺勤勉尽职,保证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④独立董事可以召开仅有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对公司事务进行讨论;⑤独立董事除按照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外,应当保守保险公司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