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制混凝土拌合物时,粗、细骨料的称量应准确到()(以质量计)。
混凝土分项工程是从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狂舞掺合料等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称量、拌制、运输、浇筑、养护、试件制作直至混凝土达到预定强度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将水倒入拌和锅内,加入水泥拌和30s,再加入料的一半拌和30s,最后加入剩余的砂料拌和()
混凝土掺和料的掺入量应不大于水泥用量的()。
混凝土组成材料的配料量均以重量计。称量的允许误差,对于水泥、掺合料、水、冰、外加剂溶液不应超过(),骨料不应超过±2%。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水泥、矿物掺和料偏差、粗细骨料偏差、拌和用水偏差分别为()。
泵送混凝土的水泥和矿物掺和料的总量应()。
制作试验用混凝土拌和物时,往搅拌机中投料的顺序是()。
胶凝材料指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与()、()或硅灰等活性矿物掺和料的总称。
水泥混凝土的组成材料主要有水泥、细骨料、粗骨料、水,必要时可掺入掺和料、添加外加剂。
在配制混凝土拌和物时,水、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的称量应准确到()(以质量计)
在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的规定中,掺有活性掺和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kg/m3。
在水泥性能试验或配制砂浆和混凝土时,水泥析出拌和水的性能称作为水泥的:()
在配制混凝土拌和物时,水、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的称量应准确到(),粗、细骨料的称量应准确到()(均以质量计)
在梁配制客运专线预制混凝土拌和物时,水、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的称量应准确到(),粗、细骨料的称量应准确到()(均以质量计)。
胶凝材料是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以及各种矿物掺和料的总称(),不属于胶凝材料的组份。
在配制混凝土拌合物时,水、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的称量误差为:±1%,粗细骨料的称量误差为()%。
在配合比混凝土拌合物时,水泥、水、外加剂、掺合料的称量偏差不应大于(),粗、细骨料的称量偏差不应大于±2,(均以质量计)。
在配制混凝土拌和物时,粗、细骨料的称量应准确到±()(均以质量计)。
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和料也不宜过大,采用除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外的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和料。
混凝土分项工程是从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称量、()直至混凝土达到预定强度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 规定,拌和混凝土时,外加剂的称量精度应为()%
125、掺加矿物掺和料的混凝土强度是由水泥强度决定的。
高强混凝土(>C50)水泥用量不应大于(),水泥和矿物掺和料总量不应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