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应当如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6条)
职业性传播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向范围广泛、为数众多的社会人群传递信息的过程被称为()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或()处分。
间接资料是指人们通过阅读书籍报刊、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及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而获得的信息资料。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反对(),反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判断题)。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很多新亮点,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上了妄议等规定。《条例》第46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_____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重的,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