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时,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5月发布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境内个人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银行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可直接或间接用于获得境外标的公司的股权,且标的公司50%以上资产在境内的。
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利息,持()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资金结汇时,应提供()材料到银行办理。
境外机构申请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即NRA账户)资金结汇,银行根据客户指令直接办理()
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境内机构事先已经外汇局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总额。
以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对外担保,该分支机构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
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得外汇收入调回后,境内银行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文件将资金从代理机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分别划入对应的个人外汇()账户。
银行分支机构开办外汇业务没有最低外汇营运资金要求。
目前银行规定境内同业外汇资金拆放与拆借业务,由总行集中办理,未经总行授权,分支行不得办理境内同业外汇资金拆放与拆借业务
境外机构以其境内外汇账户内资金作为抵押物,从境内银行获得贷款的,按照()办理。
境内机构在不同银行网点开立的外汇账户,可以相互划转资金的账户为()。
境内机构或个人将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的,应当按照支付结汇制度的有关要求,持以下()材料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外国银行在境内筹建分支机构或子行,可凭主管部门批准筹备的文件经()批准后在境内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用于筹备期间的费用开支。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运营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境内银行在申领金融机构标识码时,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以及()的复印件。其中,境内银行总行及境外银行在境内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在申领金融机构标识码时仅需提交《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境内同一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涉及()账户资金收付的行内和跨行外汇同名划转业务,境内银行应报送相关信息。
依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在境内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其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
根据《广东华兴银行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同一境内机构在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包括待核查账户。()
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交易,可凭投资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备案表或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相关业务资金往来的复函,在境内银行开立境内外汇专用账户()
()是指境内机构和个人在银行申请开立的,用于接收境内主体以其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内资金或其他合法外汇资金,作为境内外汇再投资或股权转让对价外汇资金(含结汇待支付账户资金)的账户。
根据《广东华兴银行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经外汇局核准后,我行可为需要开立外币现钞账户的境内公司办理外币现钞账户的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