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上组装时,高处作业人员应站在塔身()或其他安全位置,且安全防护用具已设置可靠后方准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水平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人员不应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应骑坐在栏杆上,不应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但可以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品。()
在高处作业时悬挂安全带应平行栓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
运梁车夜间借道穿越公路作业,必须在()分别悬挂不少于5处的醒目发光安全警示标志,并按规定设置防护。
当高处作业发生坠落时,将作业人员悬挂在空中的安全带,称为坠落悬挂安全带。
在高处作业时悬挂安全带应平行栓挂在牢固的构件上,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严禁低高用。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可以系挂在隔离开关、互感器等设备的支柱瓷瓶上,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在高处作业时,可以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在室外构架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在作业人员上下的梯子上,应悬挂“()”的安全标志牌。在邻近可能误登的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牌。
根据《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吊篮使用中,当使用两个以上的悬挂机构时,悬挂机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应相等,其误差不应大于()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采用()的方式,不应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
安全带使用时必要高挂低用,不具备高挂条件,应在高处增设悬挂点,需要在高处移动时,必要使用双挂钩安全带。()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人员不应坐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应骑坐在栏杆上,不应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但可以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品()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不应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
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区使用的专用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等需经过相关检验合格()
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5.1.3条规定,同一梯子上不得()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且高度超过()时,也应视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在高处作业面的临空边缘设置安全护栏和夜间警示红灯;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时,临边应挂(),并于外侧挂()封闭。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应设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定: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时,应在洞口作业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栏板封闭,设置()。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在自认为对下方不会造成威胁时可以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当在4米高处进行维修作业,下方设置的警示围栏或警戒线应距离作业位置下方外侧不低于(),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高处作业区域设置的手扶水平安全绳,钢丝绳端部固定和连接处使用的绳夹应不少于()个,绳夹应同向排列,钢丝绳每隔()米宜设牢固支撑点
高处作业人员所用工具等物品要防止掉落必要时要在地面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