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股或双股镀锌铁线捆绑时,应拽紧镀锌铁线使各股长度(),剩余部分穿插缠绕于自身绳杆后,应用绞棍绞紧,余尾朝向车内。
钢芯铝绞线断股损伤截面积不超过铝股总面积的(),应缠绕处理。
铝绞线、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占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的7%~17%,处理方法是()。
采用缠绕法对导线损伤进行处理时,缠绕铝单丝每圈都应压紧,缠绕方向与外层铝股绞制方向一致,最后线头插入导线线股内。
使用剥线钳剥导线时,线芯断股不得超过总股数的20%。
当棕绳(麻绳)用于捆绑或在潮湿状态下使用时,其允许拉力应按()计算,霉烂、腐蚀、断股或损伤者不得使用。
用缠绕法修补导线时,缠绕长度应超过损伤部位两端()mm。
导线断股、损伤进行缠绕处理时。缠绕长度以超过断股或损伤点以外各()为宜。
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的17%时,可敷线修补,敷线长度应超过损伤部分,每端缠绕长度超过损伤部分不小于100mm。
附加导线不得散股,安装牢固。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时,其钢芯不准折断。铝绞线和钢芯铝绞线的铝线断股、损伤截面积不得超过铝截面的7%,且载流量和机械强度能满足要求时,可将断股处磨平用同材质的绑线扎紧,绑扎长度超出缺陷部分30-50mm;当断股损伤截面为7-25%时,应进行补强;当断股截面超过()%时,应锯断做接头或更换。
当以缠绕对损伤导线进行补修处理时,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大部分覆盖。
绝缘导线采用敷线修补时,每端缠绕长度超过损伤部分不小于()mm。
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应缠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过接触部分()。
导线断股、损伤进行缠绕处理时。缠绕长度以超过断股或损伤点以外各()为宜
铝导线无论在针式绝缘子上、蝶式绝缘子上或在线夹上绑扎固定时,都应先缠铝包带,缠绕长度应超过接触部分30mm。()
导线断股、损伤进行缠绕处理时,缠绕长度以超过断股或损伤点以外各()为宜。(1
绝缘导线采用敷线修补时,每端缠绕长度超过损伤部分不小于()mm。(1
耐张段长度在800m及以下者,附加导线接头、断股和补强线段的总数量警示值()处。(铁总运【2017】9号,第一百四十一条)
补偿绳排列整齐,不得相互缠绕,防止绳股之间交错重叠;允许有接头及轻微的松股、断股。()
架空钢芯铝绞线有扭结、断股和明显松股或同一截面处损伤面积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的()%时不允许使用
>导线烧伤断股的截面达到16%时,可采用同规格的单股线在烧伤处缠绕,缠绕的长度为烧伤段的两倍()
导线钢芯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25%为危急缺陷。()
附加导线不得散股,安装牢固。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时,其钢芯不准折断。当断股损伤截面为()时,应进行补强;当断股截面超过25%时,应锯断做接头或更换。
铝导线采用缠绕处理时缠绕材料应为铝单丝,缠绕应紧密,回头应绞紧,处理平整,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受伤部位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得小于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