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必须有两个(),一个通向进风巷道,一个通向回风巷道,巷道高度综采工作面不得低于正常(),且支护良好。
综采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内,巷道高度都不得低于()。
运输巷两侧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必须留有宽()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运送综采支架的巷道:有效高度不低于()m,有效宽度不得小于()m。
工作面上、下两安全出口每班设专人进行清理维护,确保巷道高度不低于1.8米,人行道宽度不少于()。
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巷道高度不低于2m。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相邻两部支架间错差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的()。
运送综采液压支架的线路轨道轨型不小于()千克/米。
综采工作面所以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的()m米范围内,巷道高度都不得低于()m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支架有断梁折柱时,必须及时更换。
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多少米,综采不低于多少米?
综采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内的范围和巷道高度都不得低于的范围分别是()。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
中部车场双轨中心距不得小于(),车场巷道有效宽度不小于()
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宽度不得低于()。
综采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m内,巷道高度都不得低于1.8m。
在人车停车点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度不低于()的人行道。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m。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m。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要想达到有效的支护状态必须保证()
严格控制采高,使有效采高低于支架最大支撑高度的()mm。
在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不得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规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综采工作面顺槽内超前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综采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