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叫伙婚制、亚血缘家庭或普纳路亚家庭,是原始社会蒙昧时期的高级阶段所存在的群体婚姻家庭形态。是指若干数目的姊妹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是同辈分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是却从两性关系中排除了兄弟姐妹——起初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后来又逐步排除了血缘关系较远的兄弟姐妹——间的通婚,因而是群婚制发展的第二阶段,亦是群婚的高级形式。
婚姻法调整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其基本原则包括()等。
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的继承人。
()指夫对妻的血亲之间的亲属关系。包括妻的父母、妻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等。妾的父母、兄弟姐妹不得视为亲属。
家庭中的人际关系有()、父母和子女之间、婆媳之间、妯娌之间、甚至第三代第四代之间的关系,还有兄弟姐妹以及亲戚、邻里之间的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关系是()。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在下列血亲关系中属于旁系血亲的是()①亲兄弟、亲姐妹②祖父、祖母③表兄弟、表姐妹④外祖父、外祖母
()家庭是按辈分划分的婚姻,即年龄相近的青壮年兄弟姐妹相互通婚,排斥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少年早期,儿童和同伴在一起的时间比和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人要多,特别是和有亲密朋友关系的伙伴,我们称之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没有登记结婚而与他人同居而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的,以及未婚男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重婚的是:
(),亦称血婚制或血缘家庭,指在原始社会蒙昧时期的中级阶段,在同一原始群体内,同一行辈或同一年龄阶段的男女即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姻形式。它是群婚制的低级形式,也是人类两性关系史上产生的第一个禁忌原则。
()家庭是在家庭内部开始排除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关系,实行两个族群之间的通婚。
法律婚姻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程序结婚的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对称,事实婚姻是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事实上、客观上形成婚姻关系。区别法律婚姻和事实婚姻的首要标志是()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人们从无数事实中认识到血缘关系近的男女结婚,后代死亡率高,常出现痴呆、畸形和遗传病。
在血缘婚制度下,同辈男女之间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
兄弟姐妹之间是直系血亲关系。( )
男女双方已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举行婚礼而同居者,双方或一方反悔的,必须(),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下列亲属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A舅与外甥女B叔与侄女C表兄弟姐妹D堂兄弟姐妹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但未同居,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但未同居,必须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但未同居,()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伙婚制,亦称“族外群婚”,它禁止了具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虽然仍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集体相互结婚,但男女之间已无血缘关系。反映在汉字上主要有 。 A、姪 B、姓 C、妾 D、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