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任命或选举的职务,在党委(党组)确定提名人选后,是否应先进行公示,再依法提名?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党委任命。()
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作为考察对象。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何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成员人选,在()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由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以本级党委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市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应到会委员超过()同意为通过。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谁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
党委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落选后,是否可以另行推荐和再次推荐?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成员人选如何任命?
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未获通过能否继续推荐?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投票表决;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成员的意见。
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通过进一步酝酿,是否可以在另一次人大常委会上继续推荐?两次未获通过的,是否可以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成员人选,在()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判断对错
党委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落选后,即使工作需要,也不能推荐为其他职务人选,更不能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推荐为同一职位人选。()
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产生。A.基层人大选举B.居民推荐C.基层人民政府任命D.居民选举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表决的方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