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票证主管人员应对用票单位(人)缴销的票证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填用税收票证后,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办理结报缴库。
基层税务机关应将填票人员结报缴销的票证,根据“税收票证出纳账”,按期()填报“票证缴销表”一式两份,连同必须上缴的票证上报县级税务机关。
县级以下税务机关应根据税法、票证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对结报缴销的票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包括()。
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是税收票证使用过程中的最后一道环节,是整个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应遵循()原则
使用票证管理软件的基层国税机关填票人员办理票证结报时,可使用()办理票证缴销手续。
国税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单位(人)必须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期限最长不超过()持“票款结报手册”和已填用税收票证的报查联、存根联及作废、停用、损失和未填用的税收票证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票证结报缴销手续。
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应根据()的相关规定,对结报缴销的票证进行严格审核。
代理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持该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税收票证使用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作废的税票应全份保管,()与已填用的票证一起办理结报缴销手续。
代理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日内,持该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填用税收票证后,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办理结报。
以下票证不能作废:()已进行上解销号,视同现金管理的全份税收票证已进行汇总,其他税票已进行结报缴销。
根据《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税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单位(人)向基层税务机关领取票证时,必须持()领取。
某县国税局2011年7月底盘点票证时,税收通用完税证本局结存数1000份,所属结存1000份,8月5号结报缴销已填开完税证500份,则该票证的本局结存数和所属结存数分别为()
日常复核中,对基层税务机关结报缴销的票证,应由()进行复审。
代理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持该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按照票证核算要求,各级国税机关都必须依据票证领用单、票款结报单、票证缴销表、票款结报手册和票证损失报告单等原始凭证,对各种税收票证的领发、用存、作废、结报缴销、停用上缴、损失和销毁的数量、号码及时进行登记和核算,定期结帐,据以核对票证结存数,并按期编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国税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单位(人)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票证结报缴销手续()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向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人发放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拆包发放,并且一般不得超过的用量是()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离岗前,应当办理税收票证、税收票证专用章戳、账簿以及其他税收票证资料的移交。移交时应当有专人监交,还需()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离岗前,应当办理什么税收票证资料的移交?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