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邮政代理金融营业网点的普通柜员如果确认客户所持存单不符合防伪特征,则不得为其办理业务。
我行各营业机构只能为各驻华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为其开立()或()。
对于注册地无实质性经营管理活动、没有受到良好监管的外国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代理行账户或与其发展可能危及自身声誉的其他业务关系。
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已为单位客户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的营业机构,不得再为其开立同一名称的()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帐户。
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机构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包括收付汇、结售汇、境内外汇划转等,我行应先为其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我行可以不为其开立外汇账户,通过()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
境外机构开立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账户时,应以外国投资者名义开立。银行应根据前期费用流入控制信息表为其办理账户开立()
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存款账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程、出售、购买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存款人,同一开户基层营业机构不得为其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如客户为外国政要,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人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核对并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账户。
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 号),()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收付费作业人员对于代理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汇划的业务资金与系统数据不符的,应查找差异明细,并将差异清单告知销售部门或相关部门,由其提交单边账处理申请,()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予以解决
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有关规定,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非居民客户如为外国政要的,各级经营机构为其开立账户时还应当经()审核批准,开在开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告总行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