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9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拨出材料共计80000元。5月20日,商品加工完成,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7000元,增值税为1190元,该批商品收回后将用于销售。5月22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并支付运杂费100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该批商品的入账价值应为()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X16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固定资产(2009年初购入的生产用机器设备)用于抵偿债务,乙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00万元坏账准备。 要求: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股东处购入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2015年11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账面价值为260万元,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至2015年年末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90%。若甲公司有子公司丙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述业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抵销存货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余额为30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条生产线进行偿还,该生产线是乙公司2009年12月31日购进的,成本为2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重组日公允价值为250万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7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与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交换,并将换入的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的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在交换日的账面价值为380万元(成本为36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5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假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6%(超支),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3000元。加工完毕,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9年5月9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拨出材料共计60000元。5月20日,商品加工完成,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8000元,增值税为1360元,该批商品收回后将用于销售。5月22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并支付运杂费50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该批商品的入账价值应为()元。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2012年甲公司自乙公司购入原材料形成债务800万元。乙公司未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2月1日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与乙公司进行了债务重组,协议如下: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一台生产设备偿还该债务的50%,该设备成本为2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甲公司未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剩余的50%的债务转为对甲公司的投资,甲公司为此定向增发股票50万股,每股市价为8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增值税以银行存款另行支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因乙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其应收乙公司的936万元货款将难以全部收回。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一批原材料抵偿全部债务,该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下列关于乙公司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支付的加工费为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2年3月,甲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5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全新的办公设备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智慧职教: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材料一批,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10.2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2年3月,甲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5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全新的办公设备的账面余额为200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4年3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10000股丙公司股票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台办公设备,并将换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甲公司所持有丙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8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银行存款34万元。甲公司换出交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公司于2×15年2月15日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16年5月15日前偿付价款。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债务,经双方协商于2×16年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协议规定。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17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乙公司于2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甲公司就其所欠乙公司的1000万元的货款(含增值税)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以银行存款800万元清偿。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乙公司已经就该项债权计提了160万元的坏账准备。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债务重组日应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为()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60万元,另行支付增值税税额7.8万元,支付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22.5万元。甲公司收回材料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费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