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减除基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删减一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上述特定人员是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于某些特定人员,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减除基本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一定的附加减除费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上述特定人员是指()。
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未满5年的外籍人员属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由谁支付都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专家约翰在中国工作,2013年每月工资8000元,已知外籍专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2013年12月约翰应在我国就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外籍人员,按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元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5年12月31日因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2×16年度,甲公司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为8000万元,本期全部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0万元。税法规定,丁-资薪金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允许其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按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的人员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3500元是()的规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为()元
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的每月收入扣除额为()元,附加减除费用为()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发生的下列合理支出项目中,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的有()。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限额为()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符合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的人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2 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元。
某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薪酬所得25000元人民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对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2011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附加费用扣除的标准为2800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外籍人员(非高管)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来源地为中国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