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各项建议书内容丰富,覆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妇女就业保护的公约和建议书中规定()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海事劳工公约是继国际海事组织订下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和“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之后,是行业劳工法规的第()支柱。
“教师的工作应该是一种专业性职业”的倡议最早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66年发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的。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立法,加强国际劳工标准特别是核心劳工标准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同时要抓紧制定包括()等单项法律。形成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
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提出将教师职业作为专业来看待。
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他所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是采用()的形式。
国际公约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法律性文件,它对所有的会员国有效。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公约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基本国际劳工公约”(或称“核心劳动标准”)的范围
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工公约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产生了法律效力,则属于劳动法渊源的范畴。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依据是()
国际公约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法律性文件,它对世界各个国家都有效。
有关船员管理方面的国际公约有()。 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Ⅱ、SOLAS公约; Ⅲ、STCW公约; Ⅳ、国际劳工组织商船最低标准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的《强迫劳动公约》规定,逐步废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下列不属于强迫劳动的有()
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第一届大会到2004年底为止,共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分别是()。
我国劳动法的形式包括:①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②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法律;④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规章;⑤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⑥地方性劳动法规;⑦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其规范的效力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ILO海事劳工公约含盖下列()方面精神。Ⅰ、原有60多个与海员有关公约和建议书;Ⅱ、SOLAS74公约关于船舶安全、人身保安和船舶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Ⅲ、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Ⅳ、STCW95公约对海员培训和适任标准和值班标准;V、原有60多个与海员有关公约
作为核心劳工标准的国际劳工组织第()号公约规定,工人和雇主应毫无区别有权不经事先批准建立和参加他们自己选择的组织。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立法,加强国际劳工标准特别是核心劳工标准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周时要抓紧制定包括()等单项法律。形成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
ILO拟订的海事劳工公约含下列()方面精神。Ⅰ、原有60多个与海员有关公约和建议书Ⅱ、SOLAS74公约关于船舶安全、人身保安和船舶质量管理的国际标准Ⅲ、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Ⅳ、STCW95公约对海员培训和适任标准和值班标准Ⅴ、原有60多个与海员有关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