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格式应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
根据《第1号准则》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包括()。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必备文件包括()。 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Ⅱ关于本次发行涉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Ⅲ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1期的财务报告 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Ⅴ发行申请如适用简易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满足的一般要求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第1号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披露。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申请定向发行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要求,备案文件主要由要求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披露的文件组成,以下为不要求披露的文件为()。
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31日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进行了修订,其主要针对()。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目录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要求执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目录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要求执行。()
若第1号准则的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应披露经审计财务报告期间的各项财务指标。其中,资产负债率以合并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视具体情况以母公司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
若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申请豁免披露。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风险因素的披露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 招股说明书》(证监发[2001]41号文件)实施。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号准则》中应披露的风险有()。 A.财务风险 B.业务风险 C.政策风险 D.加入WTO对发行人造成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文件目录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要求执行。()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但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的要求,发行人应披露最近()年内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况。
若1号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如不存在,应作声明。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应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准则》的要求编制()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2015年,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进行了修订,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次修订内容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