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富丽商行和凯蕊有限责任公司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的一幢工业用厂房所有权作价3000万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厂房市场价格约为9000万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试分析:
在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免除民事责任的是()
审计责任不能代替、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甲股东以自己的一幅面积2000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出资,即每平方米作价1500元,而当时同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为800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甲股东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试分析:
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富丽商行和凯蕊有限责任公司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的一幢工业用厂房所有权作价3000万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厂房市场价格约为9000万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金泰戈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试分析: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富丽商行和凯蕊有限责任公司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的一幢工业用厂房所有权作价3000万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厂房市场价格约为9000万元。但是,当时其他股东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金泰戈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公司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股东的辩解有否法律根据?
在CFR条件下,出口商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进口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出口商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舷”已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在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灭失,是由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当事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免除责任。
在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灭失,是由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货物装上船为由免除责任。( )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问,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利害关系人明知报告不实而仍然使用报告并受到损失的,其损失与不实报告之间可以说是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免除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了丁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2006年8月,T公司之股东U公司以T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其发生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3年4月20日,甲公司对外公布了其2012年度由ABC会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财务报表,x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A、B、C、D等投资者认真阅读了甲公司2012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分析了甲公司的利润上升空间,预期甲公司的股票价格在最近大盘新一轮强劲上升行情中会有一段股票上涨的行情。于是,A、B、C、D等投资者在股票市场分析师鼓动下作出决定,大量买入甲公司股票。2013年4月25日,整个股市迎来了新一轮的暴涨行情。2013年5月19日,甲公司虚构大额关联交易虚增2012年利润200%的财务舞弊案件曝光,甲公司受到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其后甲公司股票价格狂跌,A、B、C、D等投资者的股票投资遭受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为此,A、B、C、D等投资者同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注册会计师,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注册会计师赔偿投资损失。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注册会计师以其与A、B、C、D等投资者未构成任何合约关系为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 (1)为了使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支持诉讼请求,A、B、C、D等投资者应当向法院提出哪些理由? (2)如果A、B、C、D等投资者向人民法院仅仅起诉ABC会计师事务所,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免责理由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4)在哪些情形下,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审计项目合伙人可以免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