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但单位卡不得用于()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持卡人可持牡丹信用卡在国内外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也可持()在境外有关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持卡人持金卡和普通卡消费时,特约单位需要查验()。
由银行或专营机构签发,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就是信用卡。
磁条卡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时,应先在商户POS终端上刷卡,持卡人输入(),并在打印的POS交易单上签名。
信用卡持卡人在各地约定的饭店、商店等特约单位购物或消费时,应出示()和()。
当特约单位发现持卡人持有的信用卡有打孔、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时,不能办理信用卡结算。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