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以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指的是()。
设某国的代表性商品为甲、乙、丙三种,2005年它们的价格分别为2、5、10美元,2012年分别为6、10、30美元,它们在消费支出额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0%、20%和50%,2005年作为基年的价格指数为100,则2012年的CPI为()。
某国对某种商品的规定,全年进口额在200万美元以内者征税10%,超过2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除原征关税外,再加征关税60%,这种措施称为:()
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货物以()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某企业从德国进口医疗检查设备一台,发票分别列明:交易价格CIF上海50000美元/台,境外培训费3000美元,保修费用20000美元。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应为
某国对某种进口商品征收10%,另加每公吨16美元,从征税的方法看,这种税叫做()。
某企业从日本进口冲印设备一台,发票分别列明:交易价格CIF天津100000美元,经纪费为30000美元,投人使用后买方从收益中支付卖方10000美元。该批货物经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应为
我国《海关法》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在以什么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的基础方面与进口货物不同,是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
某合资企业原进口投资设备一台,价值CIF10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外汇比价按1:8计算),在该设备已使用2年半后,经海关同意补税,其完税价格是().
《海关估价协议》规定,进口成员海关应在最大限度内以进口商实付或应付成交价格作为货物完税价格。
某医疗设备厂以租赁方式从台湾租进医疗仪器一台,其到岸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从入境地到该厂的国内运输费为3000元人民币。海关审查确定仪器租赁费为4万美元(1美元=8.3元人民币),进口关税税率为5%,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
海关对出料加工复进口货物以______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海关估价协议》规定,进口成员海关应在最大限度内以进口商实付或应付成交价格作为货物完税价格。上述说法是否正确?
在国际市场上某种电脑的售价为每台1300美元,某国对其进口征收15%的关税,该国对电脑的名义保护率为
上海某汽车贸易公司从韩国进口汽缸容量为2000cc的轿车10辆,总成交价格为FOB釜山1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10000美元,保险费1000美元,该货物由“BIBIV.056”轮船运输,于2005年5月28日申报进境。2005年6月15日,上海汽车贸易公司委托上海东亚报关行向上海海关申报。海关在查验后放行该货物。
某国某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00亿美元,贸易出口额为10亿美元,贸易进口额为20亿美元。则该国该年的外贸依存度为()。
某国外设备投标价格为70万欧元CIF天津,设备进口关税率为5%,免征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率为17%,(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欧元对美元卖出价的中间价为1:175)则进口环节税为()美元。
假定某国以1990年为基期是100%,2000年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该国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由1990年的100%提高到2000年的130%,计算单方面因素贸易条件,并对结果进行说明。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一)上海市某外商独资企业向该企业在境外的分公司订购进口设备200套(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法定检验商品),该企业向海关出具的发票价格为CIF50 000美元/台.货物进口后该企业在境内将设备售出,并将其所得价款的1.%(8 000美元/台)返还给境外的分公司.在该货物进口的同期,海关掌握的相同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CIF60 000美元/台. 已知汇率为1美元=8.28人民币,该设备适用税率为复合
甲公司2013年1月20日从美国进口铁盘条60万吨,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7500000美元,已知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621元人民币,海关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5%,则应纳关税税额为()元。
甲企业20×7年7月1日免税进口一套机器设备,到岸价格为400万元,海关对该免税进口的货物监督管理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8年3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则甲企业应补缴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深圳某汽车贸易公司从香港进口汽缸容量为2000CC的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总成交价格为CIF深圳1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2000美元,该货物由“SICV.056”轮船运输,于2004年8月25日申报进境。2004年9月26日深圳汽车贸易公司委托深圳兴粤报关行向深圳海关申报。海关在查验后放行该货物。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我国海关对于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14天,如果超期
广州隆达进出口公司2003年11月12日向黄埔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日本产CD机,CIF价格为25000美元,由“中外运”的“顺畅”号轮船10月运进,海关在申报后第三天到集装箱堆场开箱查验,隆达公司的代表积极配合查验,该批货物于2003年11月18日纳税放行。一年后,有人举报隆达公司该批货物申报价格不实,存在欺瞒行为,海关对其展开稽查,经过调查发现:隆达公司和日本出口商有协议,双方向对方出口货物均折价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