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保管品原则上应采取分行集中保管,由分行()负责保管与核算。
其他代保管的非现金等价物类物品有(),应存放于基层营业机构网点临时库(包括含有密码锁的保险柜)或代保管专用库房保管。
代保管有价值品的()及(),必须在同一机构。
没卡由柜员入“代保管有价值品”科目下的()账户核算。
对于会计人员代保管的抵、质押品包(以下简称“封包”)必须入()管理,一律不允许在营业网点过夜。
代保管物品每包要有封包编号,封包编号由()按代保管有价值品、抵押品、质押品分别统一编号。
两个机构间代保管票据的交接使用“内部管理-物品-交接-代保管品”交易中的()功能。
代保管抵质押品封包必须锁入专用保管柜,按照二级行分类管理。专用保管柜必须建立在中心金库的重空凭证库房或()的库房。
代保管物品封包破损,封包内保管品发生多缺由()负责。
代保管物品价值分别按代保管的有价单证面值()质押品面值计算,并纳入表外“106”抵、质押有价值品“科目进行综合核算。
出纳现金库存登记簿、代保管有价物品登记簿保管期限是:()
分行已将指定授信业务转授权给辖属某支行,且该支行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分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该授信业务项下的代保管品可在该支行保管、核算。
代保管抵质押品封包必须锁入专用保管柜,按照二级行分类管理。专用保管柜必须建立在中心金库的()或单独封闭加锁的库房。
同一机构两个凭证库管员之间代保管票据的交接使用“内部管理-物品-交接-代保管品”交易中的()功能。
出纳现金库存登记薄、代保管有价物品登记薄保管期限是()年。
代保管物品实物由保管机构会计部门按()计算,并纳入表外“105代保管有价值品”科目进行综合核算。
自助设备吞没卡由柜员入“代保管有价值品”科目下的“吞没银行卡”账户核算。
代保管品检查无误后封包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第三联由放款审核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粘于代保管品袋上,作为标明包内物品及封签双重用途;第四联入库后退放款审核中心专夹保管。
会计部门保管人员将保管品清单第二联粘贴在封包规定位置,()奖代保管有价物品实行入库保管。
随款箱出入管理的代保管物品必须封包入箱;网点寄库款箱必须由日间库管库员双人加锁并加卡封锁。()
二级分行因特殊情况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或保管代保管品的,无需经分行行长审批。()
同一机构两个凭证库管员之间代保管票据的交接使用“内部管理£物品£交接£代保管品”交易中的()功能。
优化增值税发票相关功能,若发票开立、作废后由系统联动入代保管品,则系统自动按()登记代保管登记簿,并逐笔生成代保管品编号
除发行基金、保管品、代保管品、金银外,其他任何款项和物品,不得存放发行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