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经办行依据预算单位开具的银行支付凭证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办理财政授权支付。对预算单位的支付凭证应认真审核()事项。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网点在营业日()至停止对外营业时间内受理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应按照《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受理业务进行严格审查。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向银行签发支付指令,由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的业务。()
代理网点在营业日()时停止对外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代理财政授权业务年度终了,总行营业部、经办行按预算单位分别预算科目对本年度财政授权额度的下达、支用、余额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按基层预算单位打印授权支付额度对账单留底备查。预算单位年末未支用额度()。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营业日(),营业时间内全天均可办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经办行在每个月初()内同预算单位进行对账
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经办行收到预算单位签发的银行票据或结算凭证时,办理支付业务,具体操作包括().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指预算单位按照()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之内,按照各种结算方式,将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代理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接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其所属各有关分支机构。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必须遵循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此,代理经办行应当及时、准确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与清算业务,管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解决资金汇划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并接受()的监管.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经办行在15:30分接到基层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凭证,柜员应如何处理()
在代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一定要核对预算单位是否在用款额度内支付,不允许出现超额度支付现象。()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允许垫付的资金包括()
代理网点在营业日内停止对外营业的时间内受理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在填写《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后可采用当日垫付资金下一营业日清算的方式办理。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此通过()办理资金支付。
预算单位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累计额度内,自行开具(),提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务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在批准的用款额度之内,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结算方式,将财政资金通过在银行开立的预算单位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代理银行在办理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是由批准()
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涉及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指根据()的批准文件,由中国银行营业网点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各基层预算单位办理各类财政资金支付的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