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业务印章时,营业经理应监督其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并交由有关人员签章。
业务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名章,个人名章必须本人使用,不得交他人使用。遇特殊情况时,经业务主管同意后,可交与他人使用。
()记载营业机构所有业务印章、库房及保险柜钥匙与密码、自助设备钥匙与密码、柜员安全认证卡、网上银行操作员证书等保管使用情况。
营业经理因公务繁忙可将本人的权限卡、密码及个人印章交给由他人代为授权及加盖印章。
(),才可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柜员按()的原则妥善保管、使用印章,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根据业务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以示负责。
邮政储蓄网点柜员领取业务印章后,需要在保管使用登记簿上预留印模。
99尾箱重要空白凭证限额按总行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超出限额,应附情况说明,由()审批,与该柜员“尾箱实物清单”一并保管,以备查考。
营业终了,柜员应逐个清点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和个人名章,检查是否齐全。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柜员禁止代客户()。禁止保管他人的柜员卡、印章及重要凭证。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重要业务印章应在办妥业务手续后方可加盖,如遇特殊情况经会计主管授权后可在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业务印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当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和钥匙等交与本机构其他人员。()
农合机构内部处理各类会计凭证、票据等会计资料及对外发出的会计业务单证,均应按规定加盖相关业务印章。会计业务印章的使用与保管应实行(),严禁授予他人保管,严禁授予他人使用。
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钥匙等重要物品交他人使用或保管
邮储柜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柜员号和密码,根据业务需要特定情况下才可借予他人使用。()
严禁___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印鉴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钥匙(尾箱/ATM机箱)、生效合同等物品交给他人;( )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不得在未履行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张、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不得在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单,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离职手续须由本人亲自办理,遇特殊情况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违反领用、登记、交接、作废和销毁制度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严禁信用社工作人员替客户保管存折,严格禁止柜员自行办理本人业务或通过掌控他人存折周转、过渡客户资金()
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钥匙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或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