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杨光以双方存在宅基地纠纷已久为由,当庭对出庭的公诉人乙提出回避申请,则法院应对此如何处理?()
某共同盗窃案件,有犯罪嫌疑人甲和乙两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逃跑,乙在押。那么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不予许可?()
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朱某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杨某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担任辩护人之后,便想向朱某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律师杨某必须经过:()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
公安机关对张某盗窃案侦查终结,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同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已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同时,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外,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已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律师从事辩护活动可以享有的权利包括()
公民戴某之子戴武因参与实施共同抢劫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2003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将戴武抢劫一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戴某早就想为其子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但其妻弟宋某提出:“现在又没有开庭,请律师时间尚早,只能到法庭开庭时才能请。”带着这些疑惑,戴某夫妇来到某律师事务所。 假若你是接待他们的律师, (1)戴某妻弟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在此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为买买提聘请翻译人员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案件证据有电子数据的,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将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电子数据,以封存状态随案移送,并制作电子数据的备份一并移送。
某甲因涉嫌犯罪于2005年3月5日被某公安机关拘传,3月10日刑事拘留,3月19日逮捕,6月10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某甲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的时间不得早于()。
王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王某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天的讯问。为此,王某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甲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完毕后,起诉到甲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开庭前审查该案时遇到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前,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抵申请。公安机关于是对纪某依法逮捕,并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问题。假设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则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朱某是一起决水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将朱某拘传至人民检察院接受了1H的讯问。朱某对此提出了申诉,他可以对人民检察院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辩护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无须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
16某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私营企业主纪江有严重的偷税行为,于是对纪江立案侦查。2000年4月14日,经该市检察长批准,对纪江进行拘传并讯问,由于纪江一直对有关事实予以否认,检察人员连夜突审至次日晚,纪江才对有关事实初步承认。讯问中纪江提出聘请律师,检察院认为时间不符合规定而拒绝。5月5日,该检察院侦查部门将纪江一案移送审查起诉,8月1日,该检察院向某市法院提出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案件证据
资料1:民警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车内的阿文(女)见到警察后神色慌张,上前盘查后发现阿文为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无工作,车内有大夹钳、撬棍等工具。民警对阿文进行人身检查,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侦查发现阿文当时正准备进入某小区行窃。经局长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拘留阿文。侦查期间,阿文聘请律师严某为其提供帮助。案件转送至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对阿文不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对阿文进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某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的妻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为其辩护。张律师接受委托后,持委托书到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以法律手续不全为由拒绝了张律师。后张律师提供了齐全的法律手续,要求查阅、摘抄和复制王某抢劫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检察院以律师不具有此项权利为由拒绝了张律师的请求。几天后,张律师与王某抢劫案被害者李某相遇,李某气愤地指责张律师为了金钱竟然替坏人说话,并对张律师进行人身攻击。问:(1)检察院拒绝张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张律师是否依法享有查阅、摘抄和复制王某抢劫案件的有关材料的权利?为什么?(3)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被害人李某的人身攻击时,张律师是否应受法律保护?为什么?